安全玻璃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3-08-26 09:31:55 编辑:管理员 浏览:5719
CTC/OCg-OD01/1.0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安全玻璃认证中心)编制
一、安全玻璃强制认证申请条件
汽车、建筑和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申请认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者应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商标已经注册时,应提供“商标注册证”,通过认证后可在证书中标注;如商标未能注册或没有商标,并不影响企业认证申请;如委托他人申请,应有明确的委托授权书;当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需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2.生产企业应配备必要的生产工艺设备。建筑(中空)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包括板压机在内的连续生产线。
3.生产企业应具备必要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体系文件应至少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1),并能有效运行。必要时,申请方应递交生产企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与现行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的条款对应表。
4.认证的建筑钢化玻璃应符合GB15763.2、建筑夹层玻璃应符合GB15763.3、建筑中空玻璃应符合GB/T11944、汽车用安全玻璃应符合GB9656、机车前风窗玻璃符合GB14681.2、前风窗以外机车玻璃应符合GB18045标准的要求。
5.根据拟申请的产品种类,企业应具备以下要求的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满足相应试验方法标准的技术要求,并获得计量检定或测试证书。
5.1汽车用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应具备:
申请种类 仪器名称 | 夹层玻璃企业 | 区域钢化玻璃企业 | 钢化玻璃企业 | |
1 | 玻璃透射比测定仪 | √ | √ | √ |
2 | 准直望远镜测定仪/靶式光源仪 | √ | √ | |
3 | 光畸变仪 | √ | √ | |
4 | 高温试验箱 | √ | ||
5 | 耐辐照试验机 | √ | ||
6 | 调温调湿箱 | √ | ||
7 | 冲击试验机 | √(12米) | √ (1.5米) | √ (2.5米) |
8 | 碎片曝光设备 | √ | √ |
5.2建筑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应具备:
申请种类 仪器名称 | 建筑夹层玻璃企业 | 建筑钢化玻璃企业 | 建筑(安全)中空玻璃企业 | |
1 | 玻璃透射比测定仪 | √ | ||
2 | 高温试验箱 | √ | ||
3 | 调温调湿箱 | √ | ||
4 | 耐辐照试验机 | √ | ||
5 | 冲击试验机 | √(5米) | √(1米) | |
6 | 碎片试验设备 | √ | ||
7 | 霰弹袋冲击试验设备 | √ | √ | |
8 | 耐紫外线辐照仪 | √ | ||
9 | 高温高湿环境实验箱 | √ | ||
10 | 露点仪 | √ |
注:碎片试验设备是指冲击笔/小锤、晒图或照相设备、计数框等,其中申请建筑夹层玻璃认证的企业可以将透射比、高温试验、耐湿试验、耐辐照试验检验委托有能力的机构定期检验;申请建筑(安全)中空玻璃认证的企业可以将耐紫外线辐照、耐高温高湿环境试验委托有能力的机构定期检验。
5.3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应具备:
申请种类 仪器名称 | 前窗夹层玻璃企业 | 钢化玻璃企业 | 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企业 | |
1 | 玻璃透射比测定仪 | √ | √ | √ |
2 | 光畸变仪 | √(光学角偏差幻灯片) | √(光畸变幻灯片) | √ |
3 | 高温试验箱 | √ | √ | |
4 | 耐辐照试验机 | √ | √ | |
5 | 冲击试验机 | √(12米) | √(1.1米) | √(4米) |
6 | 碎片曝光设备 | √ |
二、安全玻璃强制认证申请单元划分指南
1.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汽车用玻璃
a) 风窗用夹层玻璃
风窗用夹层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划分,即相同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的夹层玻璃为同一个单元。
b) 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
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的区域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
c) 风窗用塑玻复合材料
风窗用塑玻复合材料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及结构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及相同结构的塑玻复合材料为一个单元。
d) 风窗用钢化玻璃
风窗用钢化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的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
e) 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
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透射比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同类透射比的夹层玻璃为同一个单元。
注:透射比分为≥70%和<70%两个类别。
f) 风窗以外用塑玻复合材料
风窗以外用塑玻复合材料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结构及透射比类别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相同结构及同类透射比的塑玻复合材料为同一个单元。
注:透射比分为≥70%和<70%两个类别。
g) 风窗以外用钢化玻璃
风窗以外用钢化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和透射比类别划分单元,即同类透射比和相同公称厚度的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
注:透射比分为≥70%和<70%两个类别。
h)风窗以外用中空安全玻璃
构成中空玻璃的单片必须获得3C证书,风窗以外用中空安全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公称厚度、结构和制品透射比类别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结构及同类透射比的中空安全玻璃为一个单元。
注:透射比分为≥70%和<70%两个类别。
2.与安全性能相关的建筑用玻璃
a)夹层玻璃
夹层玻璃的单元根据构成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的种类分为普通夹层玻璃、钢化夹层玻璃两类。在普通夹层玻璃(含镀膜普通玻璃、半钢化玻璃)和钢化夹层玻璃(构成夹层玻璃的各片均为钢化玻璃)中再依据中间层种类、厚度划分单元。
b)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分为普通钢化玻璃(含钢化镀膜玻璃)和装饰类钢化玻璃(含压花、釉面、刻花、磨砂、喷砂钢化玻璃等)两类,分别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范围,即6mm≥d、6mm<d≤12mm、12mm<d< b="">各划三个单元。
c)建筑(安全)中空玻璃
(安全)中空玻璃按构成中空玻璃的间隔材质、工艺划分单元,一般情况下包括聚硫胶密封槽铝式双道密封中空玻璃、硅硐胶密封槽铝式双道密封中空玻璃、聚氨酯密封槽铝式双道密封中空玻璃、复合丁基胶条密封中空玻璃、结构型热融丁基胶密封槽铝式中空玻璃等五个单元,构成中空玻璃的内外侧单片都必须获得3C证书,生产企业可以自行生产,也可采购已获得CCC认证的单片,并将其作为关键原材料供应商上报。
3.与安全性能相关的铁道车辆用玻璃
a)前窗用夹层玻璃
夹层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加热元件划分单元,即相同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加热元件的夹层玻璃为一个单元。
b)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
夹层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加热元件划分单元,即相同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加热元件的夹层玻璃为一个单元。
c)前窗以外用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的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
d)前窗以外用安全中空玻璃
安全中空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密封方式划分单元,即相同密封方式的安全中空玻璃为一个单元,构成中空玻璃的单片必须获得3C证书。